网络犯罪:数据驱动与科技中心社会的隐忧
1. 网络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网络犯罪即服务(CaaS)为包括非技术人员在内的任何人提供服务和产品,供其购买和使用。欧洲刑警组织报告显示,网络罪犯和国家支持的行为者都在使用CaaS模式,这使得执法部门越来越难以区分高级网络犯罪、国家支持的行为者和在暗网购买工具的网络犯罪新手。
全球高速互联网的普及使人们更容易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攻击者可能来自有组织犯罪集团、从事间谍活动的公司、黑客行动主义者、参与网络战争或网络恐怖主义的人员,以及追求经济利益的罪犯。与传统犯罪不同,网络犯罪是一种商业行为,旨在追求经济成功和快速获利。网络罪犯通过在暗网出售、阻止访问或勒索数据来获取巨额收入。
2. 网络犯罪的滋生土壤
网络犯罪是我们以数据为中心的社会不可避免的结果。其泛滥与互联网的快速扩张、宽带网络的发展以及人们对未受保护数据可能被利用方式的认识有关。
3. 网络罪犯的养成
网络罪犯常活跃于在线论坛,这些论坛促进了点对点通信以及黑客工具和服务的买卖,相关活动主要发生在深网和暗网。
我们日常使用的表面网络(可见网络或索引网络)并不包含所有在线内容,像谷歌和必应等常见搜索引擎只能检索表面网络的内容。访问表面网络需要直接查询或使用关键词,而深网的大部分内容未被索引,搜索引擎无法识别,因此很难找到相关信息。
深网比表面网络更大,且呈指数级增长。所有电子邮件、社交媒体资料、订阅信息以及应用程序和PDF表单的所有信息都存储在深网。换句话说,深网包含了所有不易获取或表面网络不可见的信息。
暗网是深网的一部分,包含故意隐藏和加密的内容和网站,涉及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