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
创建型模式,共五种: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结构型模式,共七种:适配器模式,装饰者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行为型模式,同十一种: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
六大原则
总原则-开闭原则
对扩展开发,对修改封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扩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而是要扩展原有代码。
1.单一职责原则
不要存在多余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也就是说每个类应该实现单一的职责,否则就应该把类拆分。
2.里氏替换原则
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里氏原则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基类,软件单元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里氏替换原则中,子类对父类的方法尽量不要重写和重载。因为父类代表了定义好的结构,通过这个规范的接口与外界交互,子类不应该随便破化它。
3.依赖倒转原则
面向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写代码时用到具体类时,不与具体类交互,而与具体类的上层接口交互。
4.接口隔离原则
每个接口中不存在子类用不到却必须实现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将接口拆分。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多个接口方法结合到一个的接口)要好。
5.迪米特法则
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无论被依赖的类多么复杂,都应该将逻辑封装在方法的内部,通过public方法提供给外部。这样当被依赖的类变化时,才能最小的影响该类。
6.合成复用原则
尽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