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VO、DAO、BO、DTO、POJO 区别

本文介绍了《阿里巴巴Java开发规范》中关于领域模型的分层规约,如DO用于数据库表映射,DTO用于Service层的数据传输,BO封装业务逻辑,VO则服务于视图展示。此外,还提及了POJO作为这些对象的统称,以及对Query对象和命名规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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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VO、DAO、BO、DTO、POJO 区别

《阿里巴巴Java开发规范》关于领域模型的部分介绍如下

分层领域模型规约:

  • DO(Data Object):此对象与数据库表结构一一对应,通过 DAO 层向上传输数据源对象。
  • 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Service 或 Manager 向外传输的对象。
  • BO(Business Object):业务对象,由 Service 层输出的封装业务逻辑的对象。
  • AO(ApplicationObject):应用对象,在Web层与Service层之间抽象的复用对象模型, 极为贴近展示层,复用度不高。
  • VO(View Object):显示层对象,通常是 Web 向模板渲染引擎层传输的对象。
  • Query:数据查询对象,各层接收上层的查询请求。注意超过 2 个参数的查询封装,禁止使用 Map 类来传输。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 数据对象:xxxDO,xxx即为数据表名
  • 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 展示对象:xxxVO,xxx一般为网页名称。
  • POJO是DO/DTO/BO/VO的统称,禁止命名成xxxP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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